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员工党建工作,加强员工党员教育管理。
第一条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,组织活动每两周一次,建立考勤和考核记录。
第二条 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,总结自己的学习,生活等情况。
第三条 在讨论员工党员发展、预备党员转正及违纪党员处理等问题时,党支部、党总支都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,严格按照《中共兰州商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执行。
第四条 员工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,自觉用党章、党规党纪、校规校级规范自己的言行,模范履行党员义务,发现不足,及时弥补,在学习和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。
第五条 员工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按时交纳党费,接受组织培训,完成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,不按期交纳党费者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
第六条 员工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、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都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每学期不得少一次。
第七条 员工党员有违反《老员工行为准则》者给予党内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或者其他违纪行为的,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行处罚。
第八条 预备党员有下列行为或情况之一者,不能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,需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。
1.预备期内出现一门专业课不及格者;
2.发展后的预备党员未通过学院规定的英语过关考试者;
3.无故旷课累计达10学分以上者;
4.受到校纪或团纪处分者。
其他延长转正条件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规定办理。
第九条预备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取消预备党员资格:
1.参与组织罢课者;
2.参与传播、观看反动、淫秽影视书画者;
3.考试作弊或协同作弊者;
4.参加邪教组织者;
5.参加扰乱正常教员工活秩序者;
6.其他方面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。
其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条件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党章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规定办理。
第十条正式党员有第八条(3)、(4)款和第九条行为者,经支部大会讨论,报公司党总支,视其情节,给予批评教育及党纪处分。
第十一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(预备)党员。
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yl7703永利官网。
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共永利集团公司党委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