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4-11 点击数:

 

各院(部):

 

   根据本学期重修报名情况及总体教学安排,学校决定自本学期第七周至第十三周组织进行重修授课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

   1、根据《永利集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凡符合重修条件的人数在20 人以上的课程分校区进行组班重修,其余少于20 人的课程分校区进行“辅导+自修”方式的重修。

 

   2、所有重修课程安排在第七周(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)至第十三周(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)进行,具体上课安排、重修分班及员工名单详见附件: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及员工名单,请各学院(部)将分班情况及课程安排及时通知到员工本人。

 

   3、“辅导+自修”方式的重修课程除课表中明确上课地点及时间的,其余课程由员工自行联系任课教师确定,辅导学时数为6学时。任课教师在辅导授课时须认真填写《永利集团“辅导+自修方式”重修授课记录》(可在各院(部)教学秘书处领取),待重修考试结束后将此记录及加盖开课学院(部)公章的成绩表上报教务处存档。

 

   4、重修结束后立即进行考试,“辅导+自修”方式的重修随组班重修一同考试,重修考试计划安排在第十四周周末,以具体考试通知为准。

 

   5、其他未尽事宜,请与教务处考务科(崇德楼213)联系,电话:5252681。

 

 

 

   附件: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安排及员工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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