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部):
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重考定于2017年9月24日~9月28日(主修)和10月17日(辅修)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1、2014、2015、2016级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考核不合格、缓考已受理的员工参加本次考试。
2、期末考试中作弊、取消考试资格以及无故缺考者一律取消本次重考资格。
二、考试安排
1、主修专业考试时间:2017年9月24日上午08:50-10:20、10:40-12:10,下午14:00-15:30、15:50-17:20,9月26日14:00-15:30、15:50-17:20、18:00-19:30。
2、《数据库应用基础》、《计算机基础Ⅱ》机考时间:和平校区2017年9月26日12:50-13:50,段家滩校区2017年9月26日13:00-14:00;
3、单独考试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,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。
4、辅修专业考试时间:2017年10月17日14:00-15:30、15:50-17:20、18:00-19:30。
5、考场具体安排及员工名单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三、考试相关说明
1、按照学分制管理规定,凡重考不合格者必须进行重修。
2、教务管理系统中对成绩认定方法具体规定如下:期末考试不合格则须参加重考。若重考合格,则有效成绩认定为60分,绩点为1.0,并在备注中用“补考”字样标明该成绩是通过重考获得;若重考不合格,系统以期末成绩和重考成绩中最高一个成绩认定,如果期末成绩高,则显示期末成绩,如果重考成绩高,则显示重考成绩并在备注中用“补考”字样标明该成绩是通过重考获得。请各学院(部)将本规定及时通知到各班员工,以便员工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成绩。
四、考试相关要求
1、本次考试两个校区、相同课程考试同时进行,请各学院(部)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务必及时、准确通知到员工本人。
2、根据《永利集团考场规则》(兰财大教字〔2016〕25号)的要求,员工考试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。个别员工如已带入考场,必须关闭电源并放置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,否则视为携带通讯设备作弊,并依据《永利集团本科生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》(兰财大校发〔2016〕75号)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3、各学院(部)根据考场安排表分配的监考人数于9月19日前将监考教师名单报考务科,并通知主监考在考试前30分钟领取试卷(和平校区在博学楼116室文印中心领取,段家滩校区在艺A楼414室领取)。
4、考试开始前,副监考务必认真核对员工证件(员工证、一卡通或身份证)和考场员工名单,组织员工按照名单上的序号顺序就座,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,考场员工名单上无姓名者也不得参加考试。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认真清点试卷份数,准确填写考场记录后,将试卷送至领卷处。
5、根据《永利集团监考人员守则》(兰财大教字〔2016〕24号)的要求,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,对于违规者一律严肃处理。
6、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务科联系,联系电话:5252681。
附件一: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重考安排表
附件二:2016-2017学年第二学期双学位(双专业)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重考名单